成都农商银行个人固定资产贷款,是为有足值担保的经营客户提供的,用于满足经营活动中的中长期贷款需求(含购买商铺或商铺装修),如购买或新建固定资产、新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等合理需求的贷款产品。凡在成都农商银行服务区域内合适下面贷款适用对象条件的客户均可申请个人固定资产贷款。
1、在成都农商银行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然人;
2、在成都农商银行服务区域内,有稳定经营场所或固定住所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个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在三人(含三人)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股东。
个人固定资产贷款是中长期贷款产品,所以其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达到5年。
1、贷款人是年满18周岁--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人要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贷款人所经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明;
4、贷款人所经营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个人固定资产贷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6、贷款人 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贷款人能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